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置污泥、餐厨残渣及一般工业固废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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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置污泥、餐厨残渣及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环评已于2024年7月获得宿迁市泗洪生态环境局批复(宿环建管〔2024〕3009号)。该项目尚未进行验收,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建设内容存在调整,但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变动,未列入重大变动清单,属于一般变动。排污许可建设单位发生此类一般变动后纳入排污许可证变更管理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排污单位应提交《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置污泥、餐厨残渣及一般工业固废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作为申请材料的附件,并对分析结论负责。
《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置污泥、餐厨残渣及一般工业固废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全文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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